刘志军案办案细节:卷宗400多本 法官工作至凌晨

2014年07月05日02:19  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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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 (记者 李铁柱)昨天下午两点,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、滥用职权案主审法官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邱波做客人民网,在谈及这个案件时,邱波透露,由于案情复杂、卷宗量巨大,他和另外一名主承办法官为办案封闭了将近一个月,唯一的娱乐就是吃完饭出去遛遛弯儿。

  2013年7月8日,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、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刘志军被法院以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  在当年6月9日此案开庭审理时,庭审8点半开始,12点左右结束,庭审只进行了3个半小时。对此,邱波表示,刘志军这个案子,因为之前媒体已经公开报道了,公众看起来可能庭审时间很短,几个小时就完了,但这背后有400多本卷宗,工作量非常大,尤其是在滥用职权这一部分,因为时间跨度很长,涉及了大量人物和公司,款的走向也非常复杂,是一项非常庞杂的工作。

  邱波透露,当时他与另一个主承办法官办理刘志军案,为了吃透这个案子,以便作出公平、正义的判决,他们封闭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。由于工作量非常大,他们牺牲休息时间,加班加点。“封闭办案这个词语可能大家有时候会有所误解,是不是因为被告人身份特殊,会不会有特权的思想在里面,实际上不是这样的。因为我们大量的工作都是在案头,确实需要一个比较静谧的环境,调整思路。”邱波说,“这个案子非常复杂,卷宗特别多,需要反复地去阅卷,反复地去比对证据,这种情况下需要集中一段时间,心无旁骛地做这件事。”

  邱波表示,当时办这个案子的时候,他们每天工作到夜里十一二点,唯一的娱乐就是吃完饭出去遛遛弯儿,回来以后又开始阅卷、写报告、比对证据等等。像这种的日子持续将近有一个月的时间,确实很辛苦。

  据他回忆,2003年以前二中院还没有收过卷宗超过四五百本的案子,但这之后就越来越多,而且案多人少的情况不断涌现,过去是以一个合议庭为单位办一个案子,现在都是一个人承办。

(原标题:法官“闭关”一个月办刘志军案)

(编辑:SN1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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